打造建筑行业的黄埔军校

智慧建造工程师——考试介绍

关于开展“智慧建造工程师”专业技术人员等级培训及考试


各有关单位、各位考生:

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19号)文件精神,加快推进工程建造技术科技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水平,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理论与技能水平,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工作,北京百高数据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培训工作,中企建工(北京)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招生宣传推广工作,联合培育新时代的大国工匠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政策背景

1995年3月14日,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正式颁布“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”。

1995年7月,上海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制订出“智能建筑设计标准”,1996年3月被上海市建委批准为上海市地方标准。

1997年,建设部发布了《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》。

1998年,建设部发布了《智能建筑设计及系统集成资质管理规定》。

1999年,我国开始建设智能住宅小区。

2000年,信息产业部先后主编了推荐性国家标准。

2000年10月,国家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局共同制定、颁布了我国第一个智能建筑设计国家标准《智能建筑设计标准(GB/T50314--2000)》。

2001年,“城市规划、建设与管理数字化工程”列入国家“十五”科技攻关重点项目计划。

2002年,我国颁布了《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(GB50307--2002)》。

2005年9月16日,《建设事业“十五”计划纲要》发布在中国政府网上,其中提到:重点开发推广节水、垃圾资源化、建筑智能化、抗震防灾等方面的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。

2006年8月27日,《加大技术技能劳动者的培养力度》出台,内容包含:启动"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",开发了建设领域的建筑施工、建筑装饰、建筑设备和建筑智能化四个专业领域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方案。

2012年,国家将智能化列入“十二五规划”的九大产业,建筑智能化将成为中国高新技术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。

2015年颁发的新版《智能建筑设计标准》中,增加了对智慧建筑技术水平、尤其是“学习能力”的要求。其中要求以建筑物为平台,基于对各类智能化信息的综合应用,集架构、系统、应用、管理及优化组合为一体,具有感知、传输、记忆、推理、判断和决策的综合智慧能力,形成以人、建筑、环境互为协调的整合体,具备安全、高效、便利及可持续发展等特点。

2016年更是被认为是中国智能建筑和智慧建筑的分水岭,当年底中国国务院发布的《“十三五”国家信息化规划》提出,要加强量子通信、未来网络、类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全息显示、虚拟现实、大数据认知分析等新技术。与此同时,中国住建部要求,到2020年,中国城镇绿色智慧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提升至50%。

2017年5月4日住建部网站印发《建筑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;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,批准《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》为行业标准,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
2017年阿里巴巴发布《智慧建筑白皮书》显示,目前,中国智能建筑工程总量已相当于欧洲智能建筑工程量的总和,中国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商已超过5000家,智能建筑集成市场规模高达4000亿元。

2018年3月15日,《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》(教高函〔2018〕4号)公告,首次将智能建造纳入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。文件指出智能建造是为适应以“信息化”和“智能化”为特色的建筑业转型升级国家战略需求而设置的新工科专业,是推动我国智能智慧项目建设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2020年7月3日,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科学技术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指导意见提出加大人才培育力度。各地要制定智能建造人才培育相关政策措施,明确目标任务,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机制,打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。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示范应用工程,培养一批领军人才、专业技术人员、经营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。加强后备人才培养,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深化合作,为智能建造发展提供人才后备保障。

2022年11月9日住建部将北京、天津、重庆等24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,试点期3年

2023年智能建造本科专业院校增加至161个。

2024年5月1日起,苏州地区5万平以上房建项目,全面应用智能建造技术。

《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标准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。

2024年10月30日住建部发布《智能建造技术导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2025年3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智能建造技术导则(试行)》的通知。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勘察、设计、生产、施工、运维等阶段采用智能建造方式开展的建设活动,既有房屋建筑的改建、扩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

二、培训对象

1、土木工程、工程管理、信息化技术等专业应()届毕业生;
2、从事工程基础施工、项目管理、预算管理、工程监理等工程建设各领域人员;

3、有志于从事智能建造的各类人员。

三、培训目标

以土木工程专业为基础,融合计算机应用技术、工程管理、机械自动化等发展而成的工程建造+数字化+智能化+信息化的新型职业技能,是智能建筑、智能交通、智慧工地、智慧水利、智慧消防、智慧城市等智能智慧建设项目的建设者和实施者,是既懂传统工程建造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手段、信息化建造技术、建筑大数据等新建造技术的高度融合型、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。       

四、报名条件

智慧建造工程师划分为个等级:智慧建造工程师(初级)、智慧建造工程师(中级)、智慧建造工程师(高级)。

1、智慧建造工程师(初级):

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,并且培训学时达标,可报名参加智慧建造工程师(初级):

中专以上学历,具备2以上智能化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工程咨询等相关工作经验。

2、智慧建造工程师(中级)

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并且培训学时达标,可报名参加智慧建造工程师(中级)

1)专科学历,具备3以上智能化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工程咨询等相关工作经验。

2)本科学历,具备2以上智能化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工程咨询等相关工作经验。

3、智慧建造工程师(高级)

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并且培训学时达标,可报名参加智慧建造工程师(高级):

1)专科学历,具备4以上智能化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工程咨询等相关工作经验。

2)本科学历,具备3以上智能化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工程咨询等相关工作经验。

五、培训安排

1、开班方式:随报随学

2、培训形式:线上

六、考试安排

1考试形式机考

2考试类目:综合卷一科,单选题40道多选题10道,总分100分,60分及格。

3、考试内容:《智慧建造理论》、《智慧建造实务》。

4考试时间:2025年12月6日

5关于补考:补考费120元/人次,因缺考、作弊、考试不及格则缴纳补考费。

七、发证单位

1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《智慧建造工程师(初级/中级/高级)》职业能力证书(电子证书)。

2、学员信息纳入“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数据库”。

    八、报考材料

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正复印件、学历证复印件及2免冠照片。

    九、证书样本

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智慧建造工程师(高级)证书样式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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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+机器人时代,欢迎广大考生报考《智慧建造工程师》!!!


报名咨询:010-53348555

网上报名:请点击网站右侧“报名入口”进行报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