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通知一、培训开展形式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三年一次,即三年一个周期。继续教育一般以网上学习的形式,培训合格后可取得继续教育证书,再对注册证书进行延续注册。 二、服务对象 建设企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备考人员、建筑企业相关工程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、院校毕业生等均可参加。 三、课程要点 : 根据《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 120 学时,其中必修课 60学时,选修课 60 学时。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,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 60 学时的继续教育,其中必修课 30 学时,选修课 30 学时。 培训课程要点如下: (一) 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; (二) 建筑工程新技术与技术管理; (三)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; (四)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; (五) 建筑业发展规划与政策研读; (六)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; (七) 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; (八) BIM 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; (九) 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; (十) 项目管理案例解析; (十一) 其它相关内容。 培训学时证明如下图(样本仅供参考): |